2021年度無錫市企業知識產權預警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無錫市企業知識產權預警項目(指南代碼:C403):
支持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或出口型企業開展專利預警項目,單個項目最高支持3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注冊在我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出口型企業,有明確的企業運營類知識產權預警需求,優先支持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在出口過程中發生過知識產權糾紛的企業;
2 .申報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基礎良好,具有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專職人員以及必要的知識產權專項工作經費;
3. 有明確的合作對象,合作對象可以是本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或本市其他具有開展導航預警服務的服務機構;
4. 合作對象至少擁有九國兩組織(中國、美國、日本、德國、英國、法國、瑞士、韓國、俄羅斯、歐洲專利局、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專利文獻資源,并具有獨立的專利文獻檢索分析能力;
5. 合作對象了解相關技術領域,有良好的專利分析既往業績,優先支持承擔過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委托的專利分析項目的機構;
6. 合作對象具有專業團隊成員不少于10人,其中至少應有1人持有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書、2人具有申報項目所屬技術領域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三、申報材料
1. 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 項目實施承諾書(必選);
3. 申報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4. 知識產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必選);
5. 通過省貫標績效評價或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證明(必選);
6. 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證明材料(可選);
7. 專利申請和授權證明材料(必選);
8. 已建成的知識產權數據庫使用情況(必選);
9. 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注)(必選);
10. 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必選);
11. 產品出口證明材料(必選);
12. 與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等合作協議(必選);
13. 合作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14. 合作單位人員資質證明(必選);
15. 合作單位曾經承擔過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委托的專利分析項目資料(可選);
16. 海內外知識產權維權經歷的證明(可選);
17. 地市級以上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明等文件(可選);
18. 其他證明材料(可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