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2021年度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
申報指南
(一)服務類項目共8類:
1.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項目(指南代碼:F203)
2. 知識產權保險保費補貼項目(指南代碼:F204)
3. 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集聚區項目(指南代碼:F301)
4. 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項目(指南代碼:F302)
5. 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指南代碼:F303)
6. 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新建項目(指南代碼:F304)
7. 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項目(指南代碼:F305)
8. 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行業協會項目(指南代碼:F307)
(二)促進類和保護類項目共10類:
1.知識產權戰略推進項目(指南代碼:C101)
2.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項目(指南代碼:C102)
3.知識產權貫標認證獎勵項目(指南代碼:C201)
4.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項目(指南代碼:C306)
5.知識產權維權補助項目(指南代碼:B401)
6.中國馳名商標補助項目(指南代碼:C402)
7.企業知識產權預警項目(指南代碼:C403)
8.產業知識產權導航項目(指南代碼:C404)
9.地理標志注冊項目(指南代碼:C405)
10.地理標志運用項目(指南代碼:C406)
2021年度無錫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貼息項目(指南代碼F203):
鼓勵企業以專利、商標、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成果進行質押貸款融資,對符合條件的貸款給予50%貼息獎補,每個項目Highest支持5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注冊在我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 申報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研發人員占比不低于10%,上年度研發經費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重達到3%;
3. 申報項目符合我市產業政策,技術含量高,發展前景好,申報企業與銀行簽訂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合同,合同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登記備案,放貸銀行已與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簽訂知識產權金融合作協議;
4. 知識產權權利人與申報對象應當是同一法人,質押知識產權為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商標、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單種單件或多種多件混合知識產權;
5. 質押期間出質的知識產權權屬清晰、法律狀態明確;
6. 企業已按約履行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合同完畢,合同貸款還本付息日應在項目申報年度內,第一次申報應在2020年7月1日-2021年3月31日期間內,第二次申報應在2021年4月1日-2021年7月31日期間,且合同項目未曾獲過財政貼息資金支持。
三、申報材料
1. 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過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其中“項目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情況”中,“貸款銀行意見”須由貸款銀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并加蓋銀行公章確認)(必選);
2. 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必選);
3. 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證(必選);
4. 上一年度審計或財務報告(加蓋審計或賬務專用章)(必選);
5. 上一年度納稅證明(必選);
6. 借款合同(必選);
7. 知識產權權質押合同(必選);
8. 知識產權質押登記通知書(必選);
9. 質押知識產權授權證書(必選);
10. 知識產權資產評估報告或無錫市知識產權金融公共服務平臺出具的識產權估值分析報告(必選);
11. 銀行貸款還貸憑證和利息支出憑證(必選);
12. 企業各級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明等相關材料(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知識產權保險補貼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知識產權保險保費補貼項目(指南代碼F204):
鼓勵和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機構對其擁有的專利、商標、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單個或組合知識產權投保保險,按實際支出保費的50%資助,每個項目Highest支持30 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注冊在我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院所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
2. 申報單位已將所屬知識產權與保險公司簽訂了知識產權保險合同,且已全額繳納保費,投保保險公司已與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簽訂知識產權金融合作協議;
3. 知識產權權利人與申報單位應當是同一法人,投保知識產權為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商標、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單種單件或多種多件混合知識產權;
4. 投保知識產權涉及單位核心技術或對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支撐作用,投保期間投保的知識產權權屬清晰、法律狀態明確;
5. 獲得國家、省、市專利獎和發明人獎的專利和通過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方式實現價值的知識產權優先投保。
三、申報方式
列入市知識產權保險保費補貼支持范圍的,無需申報單位申報,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市分公司、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中心支公司、中國人壽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市中心支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中心支公司代為申報,統一申請保費補貼,同一保單不得重復申請保費補貼。
四、申報材料
1. 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在線填寫后打印)(必選);
2. 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必選);
3. 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證(必選);
4. 無錫市各地區知識產權保險投保情況統計匯總表和明細(按行政區域劃分)(必選);
5. 申報對象與相關保險公司簽訂的知識產權保險合同(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必選);
6. 知識產權保險保費發票和支付憑證(加蓋申報單位印章)(必選);
7. 各級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明等其他相關材料(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集聚區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集聚區項目(指南代碼:F301)
分階段實施,先期啟動根據承擔單位自有投入情況1:1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以后每年根據建設任務完成情況給予支持,每次Highest不超過500萬,累計支持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市(縣、區)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受政府委托籌建集聚區的開發區管委會,市(縣、區)所在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視知識產權運營服務發展;
2. 申報單位與市(縣)、區政府簽訂協議,對集聚區發展要有扶持政策,區支持總額不得低于市支持總額的50%,對入駐集聚區內服務機構免三年租金,同時給予招商引資獎勵等支持政策;
3. 集聚區物理空間上有獨棟大樓2萬平方米以上;
4. 集聚區要組建專業化公司運作,配備知識產權招商、管理、服務人員,在無錫繳納社保人員10人以上;
5. 集聚區要有保障園區發展、活動的專項經費預算,自有經費不少于2000萬元;
6. 需制定三年發展規劃,經過三年建設,集聚區至少集聚知識產權服務機構30家,包括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公共服務機構、代理機構、評估機構、金融(銀行、基金公司、保險等)機構、認證機構、律所、咨詢機構、援助(保護)中心、知識產權專業服務窗口等,形成覆蓋全市的知識產權運營網絡;三年建成一個綜合展廳和網站,打造集專利、商標、地理標志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產權的展示、咨詢、代理、托管、價值評估、運營、交易、投融資、產業化、維權、訴訟等服務功能于一體、線上線下結合的一站式全流程知識產權綜合服務平臺;三年至少開展各類知識產權活動10次以上,積極承辦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論壇,積極參與中國(無錫)國際設計博覽會,協辦太湖獎設計暨高價值專利培育大賽,扶持獲獎項目落地集聚區。
第二年申請支持還需增加:
1. 集聚區內累計集聚區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15家;
2. 開展各項知識產權活動6次以上。
三、申報材料
1. 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過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 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必選);
3. 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證(必選);
4. 上一年度審計或財務報告(加蓋審計或賬務專用章)(必選);
5. 上一年度納稅證明(必選);
6. 申報單位與所在地政府簽訂的協議或合同(明確地區支持總額不得低于市支持總額的50%、免三年租金)(必選);
7. 申報單位的場地證明材料(明確面積)(必選);
8. 申報單位繳納社保、學歷、專業資質等證明材料(必選);
9. 申報單位三年發展規劃(必選);
10. 申報單位前期投入證明材料(必選);
11. 體現申報單位近兩年成效的內容證明材料(取得的資質、開展培訓、公益活動、論壇、參與中國(無錫)國際設計博覽會、協辦太湖獎設計暨高價格培育大賽、機構排名、高端人才引進培養、典型或成功案例、亮點創新等)(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項目(指南代碼:F302)
分階段實施,先期啟動根據承擔單位自有投入情況1:1給予不超過300萬元支持,以后按年運營服務收入的20%Highest250萬元給予獎勵,累計支持總額不超過8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注冊在無錫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專業化知識產權運營公司;
2. 申報單位與市(縣)、區政府簽訂協議,協議中要明確區支持總額不得低于市支持總額的50%、免三年租金等扶持政策;
3. 平臺要圍繞某個主導產業,可以建在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高新區、國家級園區或高校、科研院所,場地不少于1500平方米;
4. 申報單位在無錫繳納社保人員10人以上,其中研究生或專業人員(副高以上職稱或專利代理師等其他專業資質)不少于30%,有知識產權運營管理經驗且有成功運營案例,具備相關行業資質的優先;
5. 需制定三年發展規劃,經過三年建設,申報單位在無錫繳納社保人員20人以上,其中專業人員(副高以上職稱或專利代理師等其他專業資質)不少于50%;三年建成專業產業領域的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平臺展廳,集展示、咨詢、托管、評估、運營等功能于一體,輻射全無錫及周邊地區,盤活無錫本土知識產權存量,引入國內外知識產權增量,加快知識產權成果在無錫轉移轉化,服務地方產業發展;三年平臺可運營專利數量大于1000件,最后一年運營公司運營服務收入1000萬元以上(代理服務收入不納入運營服務收入),其中涉及無錫運營占50%以上;三年平臺建設一個中小微企業專利托管中心,托管企業不少于500家;牽頭成立專業產業領域知識產權聯盟,組建一個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積極爭取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開展各項知識產權活動5次以上。
第二年申請支持還需增加:
1. 平臺建成一個中小微企業專利托管中心,服務托管企業不少于200家;
2. 平臺牽頭成立專業產業領域知識產權聯盟,組建一個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開展各項知識產權活動3次以上;
3. 平臺可運營專利數量大于500件。
三、申報材料
1. 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過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 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必選);
3. 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證(必選);
4. 上一年度審計或財務報告(需體現運營服務收入)(加蓋審計或賬務專用章)(必選);
5. 上一年度納稅證明(必選);
6. 申報單位與所在地政府簽訂的協議或合同(明確地區支持總額不得低于市支持總額的50%、免三年租金)(必選);
7. 申報單位的場地證明材料(明確面積)(必選);
8. 申報單位繳納社保、學歷、專業資質等證明材料(必選);
9. 申報單位三年發展規劃(必選);
10. 申報單位前期投入證明材料(必選);
11. 體現申報單位近兩年成效的內容證明材料(取得的資質、開展培訓、公益活動、論壇、機構排名、高端人才引進培養、典型或成功案例、亮點創新等)(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指南代碼:F303)
分階段實施,先期啟動根據承擔單位自有投入情況1:1給予不超過200萬元支持,以后每年根據建設任務完成情況給予150萬元支持,累計支持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注冊在無錫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內外知名知識產權服務公司或事業單位;
2. 申報單位與所在區政府簽訂協議,明確區支持總額不得低于市支持總額的50%、免三年租金等扶持政策;
3. 平臺提供知識產權公共服務,主要方向為知識產權大數據、知識產權金融等服務領域;
4. 具備一定的工作場所,不少于1000平方米,有開展知識產權服務必需的配套設施;
5. 申報單位在無錫繳納社保人員10人以上,其中研究生或專業人員(副高以上職稱或專利代理師等其他專業資質)不少于30%,管理層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戰略發展意識,重視知識產權工作,對知識產權價值認知度高;
6. 需制定三年發展規劃,經過三年建設,申報單位專業人員(副高以上職稱或專利代理師等其他專業資質)不少于50%;建成一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展廳,建立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和利用的數據庫,免費開放知識產權數據、金融產品等基礎信息,提供知識產權數據檢索、信息推送、利用、托管、評估等服務;建設一個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托管中心,服務托管企業不少于1000家,積極爭取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TISC);開展知識產權公益活動不少于5次;探索商業化可持續發展模式,能持續為企事業單位提供知識產權增值有償服務。
第二年申請支持還需增加:
1. 平臺建成一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展廳,建立知識產權信息檢索和利用的數據庫,免費開放知識產權數據、金融產品等基礎信息,提供知識產權數據檢索、信息推送、利用、托管、評估等服務;
2. 平臺建成一個中小微企業知識產權托管中心,服務托管企業不少于500家;
3. 開展知識產權活動不少于3次。
三、申報材料
1. 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過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 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必選);
3. 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證(必選);
4. 上一年度審計或財務報告(加蓋審計或賬務專用章)(必選);
5. 上一年度納稅證明(必選);
6. 申報單位與所在地政府簽訂的協議或合同(明確地區支持總額不得低于市支持總額的50%、免三年租金)(必選);
7. 申報單位的場地證明材料(明確面積)(必選);
8. 申報單位繳納社保、學歷、專業資質等證明材料(必選);
9. 申報單位三年發展規劃(必選);
10. 申報單位前期投入證明材料(必選);
11.體現申報單位近兩年成效的內容證明材料(取得的資質、開展培訓、公益活動、論壇、機構排名、高端人才引進培養、典型或成功案例、亮點創新等)(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新建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新建項目(指南代碼F304)
新引進高端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支持在集聚區內落戶,根據其投入規模、專業人才數量、業務領域等給予適當支持,每家Highest支持1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新注冊在無錫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內外知名知識產權服務公司(知識產權代理、評估咨詢運營、金融、認證、律所等機構);
2. 申報單位與集聚區簽訂協議,協議中要明確區支持總額不得低于市支持總額的50%、免三年租金等扶持政策;
3. 具備一定的工作場所,不少于350平方米,有開展知識產權服務必需的配套設施;
4. 申報單位在無錫繳納社保人員10人以上,其中研究生或專業人員(副高以上職稱或專利代理師等其他專業資質)不少于30%,管理層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戰略發展意識,重視知識產權工作,對知識產權價值認知度高;
5. 需制定三年發展規劃,經過三年建設,累計服務企業不少于350家,服務收入(含代理)不少于1000萬元,在無錫繳納社保人員不少于20人(在無錫繳納社保),其中專業人員(副高以上職稱或專利代理師等其他專業資質人員)不少于50%。
其中(以下均指三年累計數,涉及無錫企業的業務占比70%以上):
(1)專利代理機構代理專利申請5000件以上(含發明專利申請2500件以上),授權專利3000件以上(含發明專利授權1000件以上),PCT境外申請150件以上;
(2)商標代理機構代理商標申請5000件以上,注冊2500件以上,馬德里商標申請150件以上;
(3)評估咨詢運營機構提供知識產權評估或咨詢報告350份以上,促成知識產權導航預警分析、運營交易、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保險150單以上;
(4)知識產權銀行專營機構質押融資放貸額達10億元以上;
(5)知識產權保險專營機構開展知識產權保險350單以上,保險保額達1億元以上;
(6)認證機構開展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國推認證350家以上;
(7)律所服務知識產權相關案件350件以上。
三、申報材料
1. 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過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 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必選);
3. 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證(必選);
4. 上一年度審計或財務報告(加蓋審計或賬務專用章)(必選);
5. 上一年度納稅證明(必選);
6. 申報單位與集聚區或所在區政府簽訂的協議或合同(明確地區支持總額不得低于市支持總額的50%、免三年租金)(必選);
7. 申報單位的場地證明材料(明確面積)(必選);
8.申報單位繳納社保、學歷、專業資質等證明材料(必選);
9. 申報單位三年發展規劃(必選);
10. 申報單位前期投入證明材料(必選);
11. 體現申報單位近兩年成效的內容證明材料(取得的資質、開展培訓、公益活動、論壇、機構排名、高端人才引進培養、典型或成功案例、亮點創新等)(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項目(指南代碼F305)
開展本土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效評價,根據服務成效、人才引進培養等績效評價結果給予適當支持,每家Highest支持5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在無錫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知識產權服務公司(知識產權代理、評估咨詢運營、金融、認證、律所等機構),已持續開展知識產權服務工作兩年以上;
2. 具備一定的工作場所,200平方米以上,有開展知識產權服務必需的配套設施;
3. 申報單位在無錫繳納社保人員10人以上,其中研究生或專業人員(副高以上職稱或專利代理師等其他專業資質)不少于30%,管理層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戰略發展意識,重視知識產權工作,對知識產權價值認知度高;
4. 上年度服務知識產權企業100家以上或代理知識產權量1000件以上或知識產權服務收入300萬元以上;
5. 須提供近兩年知識產權服務(代理)數量、服務成效質量、新增專業人才(副高以上職稱或專利代理師等其他專業資質人員)情況;
6. 需制定三年發展規劃,經過三年建設,累計服務企業不少于350家,服務收入(含代理)不少于1000萬元,在無錫繳納社保人員不少于20人(在無錫繳納社保),其中專業人員(副高以上職稱或專利代理師等其他專業資質人員)不少于50%。
其中(以下均指三年累計數,涉及無錫企業的業務占比70%以上):
(1)專利代理機構代理專利申請5000件以上(含發明專利申請2500件以上),授權專利3000件以上(含發明專利授權1000件以上),PCT境外申請150件以上;
(2)商標代理機構代理商標申請5000件以上,注冊2500件以上,馬德里商標申請150件以上;
(3)評估咨詢運營機構提供知識產權評估或咨詢報告350份以上,促成知識產權導航預警分析、運營交易、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知識產權保險100單以上;
(4)知識產權銀行專營機構質押融資放貸額達10億元以上;
(5)知識產權保險專營機構開展知識產權保險350單以上,保險保額達1億元以上;
(6)認證機構開展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國推認證350家以上;
(7)律所服務知識產權相關案件350件以上。
三、申報材料
1. 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過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 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必選);
3. 企業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證(必選);
4. 上一年度審計或財務報告(加蓋審計或賬務專用章)(必選);
5. 上一年度納稅證明(必選);
6. 申報單位場地證明材料(明確面積)(必選);
7. 申報單位繳納社保、學歷、專業資質等證明材料(必選);
8. 申報單位三年發展規劃(必選);
9. 申報單位上年度開展業務情況證明材料(必選);
10. 體現申報單位近兩年成效的內容證明材料(取得的資質、開展培訓、公益活動、論壇、機構排名、高端人才引進培養、典型或成功案例、亮點創新等)(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行業協會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績行業協會項目(指南代碼F307)
組建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規范代理服務行為,開展知識產權培育、評估、評價、公證、調查、援助、保護、培訓、交流等活動,每個項目Highest支持3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注冊在無錫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行業協會會長或理事長單位或依法登記的行業協會、社會團體;
2. 協會內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公共服務機構、代理機構、評估機構、金融(銀行、基金公司、保險等)機構、認證機構、律所、公證處、咨詢機構、援助(保護)中心、知識產權專業服務窗口等知識產權服務機構不少于100家,其中專利代理機構不少于50家;
3. 需圍繞協會日常工作制定三年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
4. 加強行業自律,規范代理服務行為,開展知識產權培育、評估、評價、調查、援助、保護、培訓、交流等活動;
5. 組織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進園區進企業開展免費初級培訓,鼓勵為企業和園區開展有償知識產權精準增值服務;
6. 每年需提交一份績效報告,包括開展活動的圖片視頻材料。
三、申報材料
1. 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過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 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必選);
3. 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稅務登記證(必選);
4. 上一年度審計或財務報告(加蓋審計或賬務專用章)(必選);
5. 上一年度納稅證明(可選);
6. 協會管理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清單(必選);
7. 申報單位三年發展規劃(必選);
8. 體現申報單位近兩年成效的內容證明材料(開展培訓、公益活動、論壇、知識產權培育、評估、評價、調差、援助、保護等活動,加強行業自律,規范代理服務行為,典型或成功案例、亮點創新等)(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知識產權戰略推進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知識產權戰略推進項目(指南代碼:C101):
鼓勵企業開展知識產權戰略推進項目,每個項目Highest支持30萬元,優先支持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建設。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注冊在我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 管理層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戰略發展意識,具備較為完備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設有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明確知識產權分管領導、專(兼)職管理人員和專用經費;
3. 已完成省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備案,通過省貫標績效評價或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
4. 單位知識產權工作基礎較好,技術創新能力強,具有較多自主研發的知識產權產出,擁有有效注冊商標,有效授權專利不少于30件且有效發明專利不少于10件;優先支持擁有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的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有國際市場銷售或有海內外知識產權維權經歷的企業;
5. 專利技術轉化運用能力較強,實現產業化率較高,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主要有專利技術產生,其中有1項以上專利產品為企業主營業務產品;
6. 已開始實施專利專題數據庫建設,為科研管理人員開展科技創新和專利創造、保護提供專利信息支撐;
7. 重視知識產權文化建設,開展知識產權知識成果宣傳,有較為完善知識產權制度,有較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措施;
8. 無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案件;
9. 建設期滿后能新增1個高價值專利組合,新申請發明專利20件以上,通過PCT途徑新申請專利3件以上;馬德里國際商標申請1件以上,對專利商品及時進行全覆蓋保護性商標注冊。
三、申報材料
1. 無錫市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推進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過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 項目實施承諾書(必選);
3. 申報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4. 省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備案證明文件(必選);
5. 已完成省貫標績效評價或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證明(必選);
6. 專利、軟件著作權、商標或其他知識產權成果證明材料(必選);
7. 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注;注冊時間不足一年的單位,提供注冊時的驗資報告)(必選);
8. 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必選);
9. 項目后續推進計劃報告(必選);
10. 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證明(可選);
11. 海內外知識產權維權經歷的證明(可選);
12. 地市級以上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明等文件(可選);
13. 其他證明材料(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和指南代碼
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項目(指南代碼:C102):
聚焦我市重點產業領域經濟發展的重大需求,支持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建設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培育規模較大、布局合理、對產業發展和國際競爭力提升具有支撐保障作用的高價值專利組合,每個項目Highest支持10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注冊在我市的企業、高校科研院所;
2. 管理層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戰略發展意識,具備較為完備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設有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明確知識產權分管領導、專(兼)職管理人員和專用經費;
3. 若申報對象是企業,須已完成省貫標績效評價或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若申報對象是高校、科研院所,須擁有與所申報項目技術領域相關的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高水平研發中心,擁有穩定的研發經費來源和科技在研項目,對正在承擔國家或省部級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的給予優先支持;
4. 技術創新能力強,具有較多自主研發的知識產權產出專利技術,所涉及的產業領域為我市重點發展的戰略新興產業,專利技術水平應處于國內領先,若申報對象是企業,有效授權專利不少于60件且有效發明授權專利不少于15件(PCT與有效發明專利可進行1:2抵算);若申報對象是高校、科研院所,有效授權專利不少于100件且有效發明授權專利不少于50件(PCT與有效發明專利可進行1:2抵算);
5. 專利技術轉化運用能力較強,實現產業化率較高,若申報對象是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主要有專利技術產生,其中有1項以上產品為專利技術產品,專利技術產品有良好的國內外市場前景;
6. 具有良好的經營狀況及資信,無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案件,若申報對象是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4000萬元以上,稅收不低于300萬元;
7.已實施專利數據庫建設,為科研管理人員開展科技創新和專利創造、保護提供專利信息支撐;
8. 具有良好的產學研合作基礎和知識產權工作基礎,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簽有相關合作協議,合作方應具有相似或相關的技術領域,已形成產學研協同創新組織體系;
9. 重視知識產權文化建設,開展知識產權知識成果宣傳,有較為完善知識產權制度,有較強知識產權創造保護措施;
10. 建設期滿后能新增1-2個高價值專利組合,新申請發明專利50件以上,通過PCT途徑新申請專利10件以上;若申報對象是企業,馬德里國際商標申請2件以上,對專利商品及時進行全覆蓋保護性商標注冊。
三、申報材料
1. 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 項目實施承諾書(必選);
3. 企業、高校科研院所或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主體資格證明(必選);
4. 知識產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必選);
5. 通過省貫標績效評價或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證明(必選);
6. 專利、軟件著作權、商標或其他知識產權成果證明材料(必選);
7. 已建成的知識產權數據庫使用情況(必選);
8. 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三方產學研合作協議(必選);
9. 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注)(必選);
10. 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必選)(高校科研院所除外);
11. 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證明(可選);
12. 海內外知識產權維權經歷的證明(可選);
13. 地市級以上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明等文件(可選);
14. 其他證明材料(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知識產權貫標認證獎勵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知識產權貫標認證獎勵項目(指南代碼:C201):
鼓勵企事業單位貫徹實施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化建設,重視知識產權無形資產,推動知識產權綜合價值實現,對首次取得“貫標”國家認證的Highest給予5萬元獎補,省績效評價合格的優先支持。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注冊在我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高校、科研院所;
2. 管理層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戰略發展意識,具備較為完備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設有知識產權管理機構,明確知識產權分管領導、專(兼)職管理人員和專用經費;
3. 首次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且已完成省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備案,通過省貫標績效評價優先支持。
三、申報材料
1. 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 項目實施承諾書(必選);
3. 申報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4. 通過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證明(監審合格證明)(必選);
5. 省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備案證明文件(必選);
6. 專利證書(不超過5張)(必選);
7. 通過省貫標績效評價證明(可選);
8. PCT專利、馬德里體系商標申請證明材料(可選);
9. 地市級以上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明等文件(可選);
10. 其他證明材料(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無錫市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項目(指南代碼:C306):
籌建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構建集中許可授權的專利池,開展知識產權培育、評估、評價、調查、援助、保護、培訓、交流等活動,每個項目Highest支持3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注冊在無錫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的牽頭單位或依法登記的產業行業協會、社會團體;
2. 需邀請某一具體產業領域或產業鏈上下游的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園區、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金融機構、行業機構等不少于50家單位參與;
3. 各聯盟成員單位具備共同利益訴求,具有組建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內在動力和強烈意愿,在所在產業領域具備專利等知識產權積累,至少構建1個集中許可授權的專利池,可以形成知識產權集聚或互補優勢;
4. 需圍繞某一具體產業領域制定三年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
5. 開展知識產權培育、評估、評價、調查、援助、保護、培訓、交流等活動,鼓勵聯盟為成員單位開展有償知識產權精準增值服務;
6. 每年需提交一份績效報告,包括圖片視頻材料。
三、申報材料
1. 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 項目實施承諾書(必選);
3. 申報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4. 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內50家以上成員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5. 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內排名前五位成員單位專利申請和授權成果證明材料(必選);
6. 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內排名前五位成員單位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注)(必選);
7. 產業知識產權聯盟內排名前五位成員單位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必選);
8. 建設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核心專利池證明材料(必選);
9. 產業知識產權聯盟三年發展規劃(必選);
10. 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成員單位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證明材料(必選);
11. 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成員單位通過省貫標績效評價或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證明(必選);
12. 知識產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必選);
13. 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成員單位海內外知識產權維權經歷的證明(可選);
14. 地市級以上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明等文件(可選);
15. 其他證明材料(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知識產權維權補助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知識產權維權補助項目(指南代碼B401)
對國內外重大知識產權糾紛維權成功的,按維權訴訟實際發生的律師費或知識產權咨詢服務費的50%給予后補助,每個項目Highest支持5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 申報對象為在無錫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高校科研機構或其他機構,并具有良好的社會信用記錄;
2. 申報單位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經營管理團隊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建立了包含但不限于相關知識產權運營管理、知識產權維權應對、知識產權人才儲備等相關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3. 知識產權維權項目發生地為中國大陸地區、港澳臺地區、二十國集團(G20)成員國和地區;
4. 知識產權維權項目完成距申報時間不超過5年(國家、省、市已資助過的項目不再重復資助);
5 知識產權維權項目對本市有關產業具有一定借鑒和指導作用,對我市政策制定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或具有其他重要的社會意義和影響;
6. 承諾同意將知識產權維權項目有關信息、研究成果、維權經驗向社會公開;
7. 委托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提供知識產權舉證應訴、法律服務、咨詢服務,需簽訂合同,提供維權訴訟實際發生的律師費或知識產權咨詢服務費的證明材料。
三、知識產權維權類型
1. 維權項目有生效判決并已執行的(項目申請人被認定構成侵權的,不予資助),提供裁判文書及其執行情況等材料(外文材料應提供經過公證的中文翻譯件或案件發生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證明文件);
2. 維權項目有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立案的審查決定書,并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行政訴訟或行政訴訟終審審結的(項目申請人維權復審審查未獲支持的,不予資助),提供專利復審委審查決定書等材料;
3. 維權項目有省級及以上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立案的行政裁決書,并在法定期限內未提起行政訴訟或行政訴訟終審審結的(項目申請人被認定構成侵權的,不予資助),提供行政裁決書及其執行情況等材料;
四、申報材料
1. 填報《無錫市知識產權維權補助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過審核并帶有申報編號和條形碼的PDF格式,必選);
2.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必選);
3. 項目承諾書(必選);
4. 上一年度審計或財務報告(加蓋審計或賬務專用章)及企業納稅憑證(必選);
5. 項目有生效并已執行的裁判或裁定文書及其執行情況等材料; (外文材料需滿足申報條件要求,必選)
6. 項目費用憑證;(需列清單,必選)
7. 項目舉證應訴、法律服務合同或協議等材料;(必選)
8. 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信用信息查詢意見表》。(必選)
9. 所涉知識產權的證書或其它權屬證明材料;(可選)
10. 申請主體各級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明等相關材料;(可選)
2021年度中國馳名商標補助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中國馳名商標補助項目(指南代碼:C402):
在商標維權過程中被行政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每個項目Highest支持5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對象為注冊在我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社會團體、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機構;
2.主動應對商標糾紛,成功維權,在維權過程中被行政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提供證明材料;
3.委托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提供知識產權舉證應訴、法律服務、咨詢服務,需簽訂合同,提供維權訴訟實際發生的律師費或知識產權咨詢服務費的證明材料。
三、申報材料
1.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項目實施承諾書(必選);
3 .申報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4 .行政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的證明文件(必選);
5.商標管理人員職務、職稱證明材料(必選);
6.與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簽訂的合同(可選);
7.律師費或知識產權咨詢服務費發票(可選);
8.地市級以上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明等文件(可選);
9.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企業知識產權預警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無錫市企業知識產權預警項目(指南代碼:C403):
支持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或出口型企業開展專利預警項目,單個項目Highest支持3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對象為注冊在我市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出口型企業,有明確的企業運營類知識產權預警需求,優先支持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在出口過程中發生過知識產權糾紛的企業;
2.申報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基礎良好,具有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專職人員以及必要的知識產權專項工作經費;
3.有明確的合作對象,合作對象可以是本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或本市其他具有開展導航預警服務的服務機構;
4.合作對象至少擁有九國兩組織(中國、美國、日本、德國、英國、法國、瑞士、韓國、俄羅斯、歐洲專利局、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專利文獻資源,并具有獨立的專利文獻檢索分析能力;
5.合作對象了解相關技術領域,有良好的專利分析既往業績,優先支持承擔過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委托的專利分析項目的機構;
6.合作對象具有專業團隊成員不少于10人,其中至少應有1人持有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書、2人具有申報項目所屬技術領域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三、申報材料
1.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項目實施承諾書(必選);
3.申報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4.知識產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必選);
5.通過省貫標績效評價或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證明(必選);
6.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證明材料(可選);
7.專利申請和授權證明材料(必選);
8.已建成的知識產權數據庫使用情況(必選);
9.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注)(必選);
10.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必選);
11.產品出口證明材料(必選);
12.與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等合作協議(必選);
13.合作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14.合作單位人員資質證明(必選);
15.合作單位曾經承擔過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委托的專利分析項目資料(可選);
16.海內外知識產權維權經歷的證明(可選);
17.地市級以上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明等文件(可選);
18.其他證明材料(可選)。
2021年度無錫市產業知識產權導航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無錫市產業知識產權導航項目(指南代碼:C404):
支持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或知識產權行業協會、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區域試點示范縣(區)圍繞主導產業開展知識產權導航項目,每個項目Highest支持5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對象為我市取得省級國家級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管委會,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或產業行業協會,有明確的產業規劃類知識產權導航需求;
2.申報單位具備開展知識產權導航工作的基礎,能夠在人員、經費上提供保障并與合作服務機構密切配合,能確保產業規劃類導航任務順利完成;
3.有明確的合作對象,合作對象為本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知識產權服務機構行業協會、產業知識產權聯盟或本市其他具有開展導航預警服務的服務機構;
4.合作對象至少擁有九國兩組織(中國、美國、日本、德國、英國、法國、瑞士、韓國、俄羅斯、歐洲專利局、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專利文獻資源,并具有獨立的專利文獻檢索分析能力;
5.合作對象了解相關產業領域,有良好的專利分析既往業績,優先支持承擔過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委托的專利分析項目;
6.合作對象具有專業團隊成員不少于10人,其中至少應有1人持有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代理師資格證書、2人具有申報項目所屬技術領域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三、申報材料
1.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項目實施承諾書(必選);
3.申報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4.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行業協會等知識產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必選);
5.明確的產業規劃類知識產權導航需求證明材料(必選);
6.詳細的產業三年發展規劃(必選);
7.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行業協會等成員單位通過省貫標績效評價或知識產權管理規范國家標準認證證明材料(必選);
8.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行業協會等成員單位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優勢示范企業證明材料(必選);
9.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行業協會等主要企業(不少于10家)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10.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行業協會等排名前五位企業專利申請和授權證明材料(必選);
11.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行業協會等排名前五位企業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以及報表附注)(必選);
12.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行業協會等排名前五位企業上一年度的納稅證明(必選);
13.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行業協會等已建成的知識產權數據庫使用情況(必選);
14.與知識產權運營服務機構等合作協議(必選);
15.合作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16.合作單位人員資質證明(必選);
17.合作單位曾經承擔過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委托的專利分析項目資料(可選);
18.產業知識產權聯盟、行業協會等成員單位海內外知識產權維權經歷的證明(可選);
19.地市級以上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明等文件(可選);
20.其他證明材料(可選)。
2021年度地理標志注冊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地理標志注冊項目(指南代碼:C405):
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培育市場占有率高、經濟效益好、輻射帶動強、有較高知名度的地理標志品牌,對成功注冊地理標志的,每件Highest給予支持10萬元;對成功注冊地理標志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的,每件Highest給予支持5萬元。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為注冊在無錫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信用良好,未發生知識產權違法行為;
2.申報單位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意識,能夠為本項目的實施提供必要的人員和物質保障;
3.申報單位的地理標志成功注冊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或獲批地理標志產品。
三、申報材料
1.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項目實施承諾書(必選);
3 .申報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4.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證或地理標志產品登記證(必選);
5 .使用地理標志的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6 .地理標志采用的特定質量、技術標準(必選);
7.地理標志使用管理規則、規定(必選);
8.地理標志管理人員職務、職稱證明材料(必選);
9.地市級以上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明等文件(可選);
10.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可選)。
2021年度地理標志運用項目申報指南
一、支持方式及指南代碼
地理標志運用項目(指南代碼:C406):
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全面實施地理標志保護運用促進工程,每個項目Highest支持20萬元。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是在無錫市內登記注冊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信用良好,未發生知識產權違法行為;
2.申報單位具有較強的知識產權意識,能夠為本項目的實施提供必要的經費、人員和物質保障;
3.申報單位擁有會員10家(含)以上,近三年每年使用該地理標志商標或產品的銷售額在200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
4.申報單位的地理標志商標或產品連續使用三年以上,成功注冊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或獲批地理標志產品,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譽度。
三、申報材料
1.無錫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強市建設項目申請書(網上申報系統須在線打印通審核并帶有編碼水印的終稿)(必選);
2.項目實施承諾書(必選);
3 .申報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4.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注冊證或地理標志產品登記證(必選);
5 .使用地理標志的單位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必選);
6 .使用地理標志的單位上一年度審計或財務報告(加蓋審計或財務專用章)(必選);
7 .使用地理標志的單位上一年度納稅憑證(必選);
8 .地理標志采用的特定質量、技術標準(必選);
9.地理標志使用管理規則、規定(必選);
10.地理標志管理人員職務、職稱證明材料(必選);
11.近三年的地理標志宣傳推廣證明材料(必選);
12.地理標志產品上一年度的質量檢測報告(必選);
13.地市級以上各類資質證書、獲獎證明等文件(必選);
14.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可選)。